尊敬的旅客: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自2021年4月9日起(航班日期),厦航暂停承运以下国家始发(无论以何种交通方式)经第三国中转赴华的旅客,具体如下:
亚洲:孟加拉国(BD)、印度尼西亚(ID)、印度(IN)、 伊拉克(IQ)、伊朗(IR)、科威特(KW)、哈萨克斯坦(KZ)、缅甸(MM)、尼泊尔(NP)、 菲律宾(PH)、沙特阿拉伯(SA)、土耳其(TR)、 亚美尼亚(AM)、阿曼(OM)、约旦(JO)、以色列(IL)、巴基斯坦(PK)、阿联酋(AE)
欧洲:俄罗斯(RU)、保加利亚(BG)、 波黑(BA)、摩尔多瓦(MD)、阿尔巴尼亚(AL)、 黑山(ME)、瓜德罗普(GP)、 马提尼克(MQ)、 德国(DE)、西班牙(ES)、瑞士(CH)、塞尔维亚(RS)
非洲:刚果(金)(CD)、埃塞俄比亚(ET)、 肯尼亚(KE)、尼日尔(NE)、尼日利亚(NG)、 乍得(TD)、几内亚(GN)、坦桑尼亚(TZ)、 乌干达(UG)、摩洛哥(MA)、阿尔及利亚(DZ)、利比亚(LY)、南非(ZA)、毛里塔尼亚(MR)、埃及(EG)、赞比亚(ZM)
北美洲:多米尼亚(DO)、危地马拉(GT)
南美洲:阿根廷(AR)、巴西(BR)、 智利(CL)、哥伦比亚(CO)、巴拉圭(PY)
注:4月9日起恢复英国(GB)承运。
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如果您已购买该期间厦航机票,请联系原出票地办理退票。
一、厦航防控疫情措施
厦航按照中国民用航空局的相关意见,采取了严格的预防措施,包括并不限于:在值机、登机时使用红外线体温计对您进行体温检测;请您自备口罩(如佩戴N95口罩,应选用无呼吸阀的型号),并保持全程戴好;如果您有发热(≥37.3°C)、乏力、干咳等症状,服用退烧药,或者您不愿意接受检测,将被劝导终止行程。
如您曾接受过新冠病毒检测结果为阳性,或14天内有接触新冠肺炎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的情况,为了您和其他旅客的健康,建议您暂缓出行。
如您乘坐国际、地区入境航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部门要求,为全面加强入境检验检疫工作,请您完整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健康申明表》,并对所填报的内容保证真实无误,以保障您与其他旅客的健康安全。如有不实申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您将可能受到行政、刑事处罚,对航空公司及他人造成损失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对于高风险航班,航班会预留后三排座位,作为机上应急事件处理时设置隔离区使用,如您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时,乘务员将根据防控流程将您带至后排进行隔离。
厦航将依法保护您的个人信息,按照国家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所收集的体温等健康信息仅用于疫情防控的目的,非经您的授权或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不会提供给除出发地、经停地以及目的地国家和地区政府、机场及其授权的机构或个人以外的任何第三方。
二、来华乘客双检测要求
为确保国际旅行健康安全,降低疫情跨境传播风险,根据中国驻有关国家使馆通知要求,从以下国家(详见附表1)搭乘航班来华(含在该国中转来华)的中、外籍乘客,须凭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血清特异IgM抗体检测(以下简称“血清IgM抗体检测”)为阴性的证明,申请并获得带“HS”标识(中国籍旅客)或“HDC”标识(外国籍旅客)的绿色健康码。
(一)检测要求
1. 自荷兰出发搭乘直飞航班赴华的乘客,须凭2日内中国驻荷兰大使馆指定检测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血清特异性IgM抗体为阴性的证明,申领带“HS”标识的绿色健康码(仅针对中国籍乘客)或通过网页申请带“HDC”标识的健康状况声明书二维码(仅针对外国籍乘客)才能登机。
2. 从与中国通航国家始发的赴华旅客不得乘坐任何交通工具来荷乘机。
3. 从与中国不通航国家始发的赴华旅客可来荷乘机,史基浦机场国际中转区1月18日起为自第三国途经荷兰中转赴华旅客提供双检测服务,国际中转区诺华美诊断(Novamedik Diagnostics)检测中心不再为当日航班旅客提供检测,请有关旅客至少提前一日在该检测中心采样
(二)中国公民申领带“HS”标识的绿色健康码
中国公民在获得核酸检测、血清IgM抗体检测阴性证明后,应尽快通过防疫健康码国际版小程序(详见附图1),填写个人情况,并上传核酸检测、血清IgM抗体检测为阴性的证明, 向核酸检测地中国使领馆申请带“HS”标识的绿色健康码。
(三)外国公民申领带“HDC”标识的绿色健康码
外国公民在获得核酸检测和血清IgM抗体检测均为阴性的证明后,可通过扫描防疫健康码国际版二维码(详见附图2)或登录网站https://hrhk.cs.mfa.gov.cn/H5/,在线填写信息、申报健康状况、上传双阴性检测证明、个人护照、行程单等材料,向核酸检测地中国使领馆申请带“HDC”标识的健康状况声明书二维码。外籍乘客登机时须出示健康状况声明书二维码电子版或纸质打印版,供航空公司核对。
(四)特别提醒
1.执飞赴华直飞航班的航空公司将凭该航班起飞国家中国使领馆核发的带“HS”或“HDC”标识的绿色健康码验放乘客。乘客须在健康码有效期内乘机,并配合航空公司查验。
2.目前大多数中转国机场不具备检测条件,请务必提前了解中转国实施的外国人入境限制临时举措,在入境中转国后进行第二次核酸检测和血清IgM抗体检测,向中国驻当地使领馆申请并获得带“HS或“HDC”标识的绿色健康码。如在不符合登机条件的情况下进行中转,将面临极高的滞留风险,甚至被遣返回出发地。未尽事宜,请您及时查阅中国驻当地使领馆发布的信息。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提供虚假核酸证明,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对航空公司及他人造成损失的,须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三、境内各地防疫要求
(一)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境外入闽人员健康管理的公告》和《关于进一步做好近期常态化疫情防控重点工作的通知》,对所有境外入闽人员(含入境经福州、厦门、泉州机场中转出港的人员),无论是外国公民还是中国公民一视同仁,均在入境地实行14天集中医学观察。旅客在入境时进行1次核酸检测,并分别在集中医学观察第7天、第13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和一次血清抗体检测。其中,目的地为福建的旅客,在解除14天集中医学观察后,仍需执行7天居家医学观察,在第7天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目的地非福建的中转旅客,需尽快安排好后续离闽行程。
(二)有中高风险等级地区旅居史的旅客(以国务院客户端“疫情风险等级查询”小程序查询结果为准,详见附图3),应积极配合执行相关城市疫情防控措施,比如:提供规定日期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高风险地区旅客,应当自抵达中转地、目的地之日起开始实施14天集中医学观察;中风险地区旅客,应当自抵达中转地、目的地之日起开始实施14天集中或居家医学观察等规定。
(三)集中医学观察期间产生的食宿费用由观察对象自行承担。
(四)自2020年6月8日起,根据《关于统一使用“八闽健康码”的公告》要求,所有入闽人员应通过“闽政通”App(下载链接,详见附图4)提前自主申报相关信息后领取“八闽健康码”。请各位旅客如实填报个人健康信息,并积极配合体温检测、医学巡查、集中医学观察、核酸和抗体检测等措施。
(五)目前各地均有采取措施进行防控,建议各位旅客在出行前使用“腾讯出行服务”小程序(详见附图5)查询并配合执行航程始发地、目的地、中转地所在城市的防疫政策(注:小程序信息仅作整理供参考,请以各地官方实时发布的最新政策为准)。请您合理安排到达机场的时间,为防控措施的执行预留充足时间,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四、出境相关防疫要求
境外各国家及地区已陆续发布入境旅客相关防疫规定,比如:提前通过网站或APP进行个人信息申报;安装并激活防疫信息追踪类APP;登机时提供规定日期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境后按规定进行集中或居家医学观察等。
如果旅客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落实相关规定,厦航有权拒绝办理登机手续,相关客票也须按自愿退改规则处理;如果您通过伪造、变造方式欺诈或隐瞒信息,导致被拒绝入境,须自行承担遣返等相关费用。
厦门航空将密切关注疫情发展情况,根据国家政策和旅客的需求,适时调整相关乘机政策,为旅客提供安全放心的服务。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厦门航空有限公司
2021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