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无障碍航空旅行权利与服务
无障碍航空旅行权利
厦航将充分保障您的航空旅行权利。如您是残疾人或存在行动不便的情况,在以下场景中,依法享有免费获得协助服务:
从英国境内机场出发,搭乘厦航实际承运的航班出行时
搭乘厦航实际承运的航班,抵达英国境内机场后的服务
可享受协助服务的群体包括但不限于:
残疾人
临时患病、或高龄导致行动受限
从您的始发地机场到目的地机场的全流程均可获得相关协助,具体包括:
出发机场内的通行指引
登机及客舱内协助
下机协助及航班中转服务
目的地机场内的通行指引
厦航遵守英国旅客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包括:
英国行动不便人士条例(Law 1107/2006)
英国拒绝运输条例(Law 261/2004)
英国民航拒绝运输与协助条例(Law 2005/975)
您可以在英国民航局(CAA)查阅上述法规原文,详见:
https://www.caa.co.uk/uk-regulations/other-regulations/consumer-protection/
无障碍服务申请
由于英国希思罗机场繁忙紧张,我们强烈建议您至少在航班起飞前48小时告知厦航您的需求,以便我们向机场管理机构申请安排服务资源:
1. 地面使用的轮椅:请您在定座购票后尽快告知厦航。如果您航班出发前48小时之内、或在办理乘机手续时提出使用要求,我们将按现场空余资源尽力为您提供。
2. 上下客梯的轮椅:请您在航班出发前最少 48 小时申请。
3. 到达/离开客舱的轮椅:请您在航班出发前最少 48 小时申请。
4. 为具备乘机条件的残疾人团体提供服务:请您在航班出发前最少 48 小时申请。
5. 服务犬:请您在航班出发前最少 48 小时申请。
携带服务犬出行
携带服务犬(包括导听犬、导盲犬等,不含情感抚慰犬):
1. 飞往英国希思罗机场
您需要至少在航班起飞前48小时,通过邮件(HARC@cityoflondon.gov.uk)或者网站联系希思罗动物接待中心(HARC)提前申请入境许可,并获取预审批准函。
您可以登录其网站查询所需提供的材料,详见:www.harc.co.uk
您还需要至少在航班起飞前48小时,告知厦航您需要携带服务犬出行。
如您更改了航班,或因航班取消重新确认航班,请立即联系希思罗动物接待中心(HARC)变更预审批准函的信息。
2. 飞往中国大陆地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厦门高崎国际机场(厦门翔安国际机场)未设有隔离检疫区,请您务必按照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并填写申请表。
公告请见:
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2019-01/14/article_2025121221010531103.html
3. 安全承运服务犬的要求
厦航将免费承运您的服务犬,不收取任何费用。
请随身携带安全牵引绳索,不要占用座位,或让其任意跑动。并在飞机起飞和降落阶段固定好您的服务犬。
厦航将要求您出示相关证明,包括:
服务犬证明(证书)以证实您的服务犬已接受过符合航空出行安全标准的训练
有效的检验检疫证明
希思罗动物接待中心(HARC)预审批准函
如您未持有相关证明,我们无法为您提供服务,敬请谅解。
飞机货舱门尺寸(行李最大尺寸限制)
机型:B787-8
货舱门前舱:2.69x1.7(米)
货舱门后舱:2.69x1.7(米)
散货舱:1.01x1.14(米)
机型:B787-9
货舱门前舱:2.69x1.7(米)
货舱门后舱:2.69x1.7(米)
散货舱:1.01x1.14(米)

闽公网安备3502060200079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