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李運輸規定
一、國內航線(不含港澳台)行李信息
攜帶隨身物品:
每位頭等艙旅客可隨身攜帶兩件物品;每位商務艙或經濟艙旅客可隨身攜帶一件物品。
每件隨身攜帶物品的重量不得超過5千克(11磅),體積不得超過20×40×55厘米,三邊之和不得超過115厘米。
超過上述重量、件數或體積限制的隨身攜帶物品,須作爲托運行李托運。
托運行李:
托運行李每件最大重量不能超過50千克,體積不能超過 40×60×100厘米。超過上述規定的行李,應事先征得廈航的同意才能托運。建議您在托運行李上應寫明旅客的姓名、詳細地址、電話號碼。
免費行李額:
持成人、兒童或占座嬰兒客票的旅客行李免費托運限額爲頭等艙40千克,商務艙30千克,經濟艙20千克。
不占座的嬰兒無免費行李額,如需攜帶嬰兒車或搖籃須按托運行李辦理。
廈航白鷺俱樂部貴賓會員乘坐廈航實際承運的自營航班可享有額外免費行李額。白鷺黑鑽卡會員可額外享有40千克,白金卡會員可額外享有30千克,金卡會員可額外享有20千克,銀卡會員可額外享有10千克免費行李額。白鷺俱樂部貴賓會員乘坐航班的總免費行李額為原定艙位(或升艙前)免費行李額和額外免費行李額之和。
天合聯盟成員精英(Elite)、超級精英(Elite Plus)會員乘坐廈航實際承運的自營航班可享有額外免費行李額。天合聯盟精英會員可額外享有10千克,超級精英會員可額外享有20千克免費行李額。如我們未能在訂座系統查詢到您的會籍資格,須要求您在辦理行李托運手續時出示天合聯盟成員精英、超級精英會員實體會籍卡片。
已享受白鹭俱樂部貴賓會員額外免費行李額後恕不再疊加享有天合聯盟成員精英、超級精英會員額外免費行李額權益。
逾重行李費:
如果旅客的托運行李超過旅客免費行李額的部分,應當支付逾重行李費。
除另有規定外,逾重行李費率以每千克按逾重行李票填開當日所適用的經濟艙全票價1.5%計算,以元為單位,尾數四捨五入。
二、國際及地區航線行李額
區域一 廈航中國-歐洲、東南亞及內地到港澳台之間航線:
托運行李 | 手提行李 | |||||
件數 | 每件最大重量 | 每件最大尺寸 (長+寬+高) | 件數 | 每件最大重量 | 每件最大尺寸 (長+寬+高 | |
頭等艙 | 3 | 32千克(70磅) | 158釐米/ 62英吋 | 2 | 5千克(11磅) | 115釐米/ 45英吋 |
商務艙 | 2 | 32千克(70磅) | 1 | 5千克(11磅) | ||
經濟艙 | 1 | 23千克(50磅) | 1 | 5千克(11磅) | ||
不佔座嬰兒 | 1 | 10千克(22磅) | 115釐米/ 45英吋 | - | - | - |
注1:臺灣始發到中國大陸航線(單程、往返、聯程均適用)經濟艙普通旅客的免費行李額,由1件調整為2件,2件合計不超過23千克(50磅)。 新加坡始發且新加坡地區銷售(單程、往返、聯程均適用)經濟艙普通旅客的免費行李額,由1件調整為2件,2件合計不超過23千克(50磅)。單件行李最大尺寸(三邊之和)不超過158釐米(62英寸)。頭等艙、商務艙行李額,嬰兒、留學生、海員等特殊旅客免費行李額仍遵照原有標準。中國大陸始發到新加坡/臺灣航線仍適用原規則。
注2:馬來西亞、泰國、菲律賓與中國大陸之間航線(單程、往返、聯程均適用)的經濟艙普通旅客的免費行李額,由1件調整為2件,2件合計不超過23千克(50磅),單件行李最大尺寸(三邊之和)不超過158釐米(62英寸)。頭等艙、商務艙行李政策,嬰兒、留學生、海員等特殊旅客免費行李額仍遵照原有標準。
區域二 廈航中國-澳洲、加拿大、美國、日本、韓國之間航線:
托運行李 | 手提行李 | |||||
件數 | 每件最大重量 | 每件最大尺寸 (長+寬+高) | 件數 | 每件最大重量 | 每件最大尺寸 (長+寬+高 | |
頭等艙 | 3 | 32千克(70磅) | 158釐米/ 62英吋 | 2 | 5千克(11磅) | 115釐米/ 45英吋 |
商務艙 | 2 | 32千克(70磅) | 1 | 5千克(11磅) | ||
經濟艙 | 2 | 23千克(50磅) | 1 | 5千克(11磅) | ||
不佔座嬰兒 | 1 | 10千克(22磅) | 115釐米/ 45英吋 | - | - | - |
備註:首爾往返航班經濟艙免費托運行李額2件政策有效期截至2023年6月30日。
備注:
(一)普通旅客每件托運行李的最大尺寸爲158厘米/62英寸(長+寬+高),每件手提行李的最大尺寸爲115厘米/45英寸(長+寬+高)。頭等艙及商務艙旅客每件托運行李的最大重量爲32千克,經濟艙每件托運行李最大重量爲23千克,其他特殊旅客參照具體規定辦理。
(二)占座兒童/嬰兒旅客的免費行李額與成人相同。
(三)不占座嬰兒除相應的免費行李額外,同時允許免費運輸一輛嬰兒車或者搖籃,或一個兒童安全座椅。非折疊式嬰兒車、搖籃、兒童安全座椅均只能作爲托運行李免費運輸,符合非托運行李尺寸要求的折疊式嬰兒車可免費帶入客艙,但在客艙內指定的存儲空間不足時也只能作爲托運行李免費運輸。
(四)國際和地區代碼共享航班的免費行李額和逾重行李運價按照代碼共享協議規定執行。
(五)廈航白鹭黑钻卡、白金卡、金卡會員、銀卡會員,天合聯盟超級精英會員、精英會員的免費托運行李額在一般標准上額外增加1件,重量不超過32千克(搭乘頭等/商務艙)或23千克(搭乘經濟艙),最大尺寸爲三邊之和不超過158厘米。
(六)留學生、勞務、海員、移民旅客的免費托運行李額在一般標准上額外增加1件,重量不超過32千克(搭乘頭等/商務艙)或23千克(搭乘經濟艙),最大尺寸爲三邊之和不超過158厘米。額外免費行李額需在購票時提出申請,並提供相關文件證明;出票人須按規定將旅客身份證明(海員證、留學證明、勞務證等)、護照和簽證的複印件附在開票當天的帳單後備查;出票單位須告知旅客在辦理乘機手續時應攜帶身份證明原件備查。
(七)上述(五)、(六)類旅客的額外免費行李額不得累加,例如旅客具有金銀卡和留學生雙重身份,其免費托運行李額只能在對應艙位的一般標准上額外增加1件。
(八)本規則自2016年1月1日(出票日)起執行。
廈航國際和地區航線特殊行李承運規定
樂器 | 精密儀器、電器 | 衝浪板 | 高爾夫球具 | 滑雪用具 | 自行車 | 漁具 | |
一般規定 | 長度不超過100厘米,寬度不超過40厘米的小型樂器如需隨身攜帶可按客艙占座行李的規定處理。 | 此類物品(如電視機、音響、洗衣機、電冰箱、台式電腦等),應作爲貨物運輸。如作爲行李運輸,應得到廈航的同意方可運輸,且必須有出廠包裝或廈航認可的包裝。 | 包括一個高爾夫球袋(含高爾夫球、球杆)和一雙高爾夫球鞋。 | 包括一對滑雪板、兩根滑雪杖和/或一雙滑雪靴。 | (1)可作爲行李運輸,且只能放置在貨艙內運輸。 (2)僅承運非電動自行車,且托運之前輪胎必須放氣。 (3)非折疊式自行車應旋轉自行車車把90度並固定,將車輪卸下,牢固綁在車身上;折疊式自行車應折疊並綁牢。 | 包括一個滑車箱、一個粗紗架(經軸架)、一雙釣魚靴、兩根釣魚杆、一副抄網。 | |
廈航國際和地區航班收費規定 | (1)不得計入免費行李額; (2)根據實際件數與重量,按《廈航國際和地區航線逾重行李運價》收取費用。 | (1)不得計入免費行李額; (2)根據實際件數與重量,按《廈航國際和地區航線逾重行李運價》收取費用。 | (1)不得計入免費行李額; (2)衝浪板的周長不得超過300厘米(118英寸); (3)根據實際件數與重量,按《廈航國際和地區航線逾重行李運價》收取費用。 | (1)不占用免費行李額。 (2)每位旅客可免費托運一套總重量不超過23公斤,三邊之和不超過158厘米(62英寸)的高爾夫球用具; (3)超出限額的高爾夫球具根據實際件數與重量,按《廈航國際和地區航線逾重行李運價》收取費用。 | (1)不占用免費行李額。 (2)每位旅客可免費托運一套總重量不超過23公斤,三邊之和不超過158厘米(62英寸)的滑雪用具; (2)超出限額的滑雪用具根據實際件數與重量,按《廈航國際和地區航線逾重行李運價》收取費用。 | (1)三邊之和不超過158厘米(62英寸),可按一件行李計入免費行李額內; (2)超出限額的自行車根據實際件數與重量,按《廈航國際和地區航線逾重行李運價》收取費用。 | (1)不占用免費行李額; (2)每位旅客可免費托運一套總重量不超過23公斤,三邊之和不超過158厘米(62英寸)的漁具; (3)超出限額的漁具根據實際件數與重量,按《廈航國際和地區航線逾重行李運價》收取費用。 |
注:廈航僅根據一般托運行李的政策規定(華沙或蒙特利爾條約、以及廈航運輸規則的相關規定及條款)對以上特殊行李物品承擔責任。
國際和地區航線預付費行李運價:
一、美國、加拿大、澳大利亞、歐洲、日韓航線收費標準:
類型 | 行李規格 | 收費標準 | |
重量 | 尺寸(三邊之和) | 人民幣(元) | |
超件第一件 | ≤23kg | ≤158cm | 1200/件 |
超件第二件及更多 | ≤23kg | ≤158cm | 2000/件 |
超尺寸 | - | 159cm-203cm(含) | 1000 |
超重 | 23-32kg(含) | - | 1000 |
32-45kg(含) | - | 3000 |
二、東南亞、港澳臺地區航線收費標準:
類型 | 行李規格 | 收費標準 | |
重量 | 尺寸(三邊之和) | 人民幣(元) | |
超件第一件 | ≤23kg | ≤158cm | 800/件 |
超件第二件及更多 | ≤23kg | ≤158cm | 1500/件 |
超尺寸 | - | 159cm-203cm(含) | 1000 |
超重 | 23-32kg(含) | - | 1000 |
注:*額外行李的銷售日期及價格生效日期自2023年2月10日(含)起。
溫馨提醒:
1.上述標準累加收費,不涉及美國航線的,單件托運行李最大重量不得超過32千克。涉及美國航線的,單件托運行李最大重量不得超過45千克。
2.超過32千克、不超過45千克的單件托運行李,以及三邊之和大於203釐米且小於300釐米的超大行李均需提前諮詢廈航出票單位,填寫申請單,征得廈航同意後方可托運。
3.旅客的托運行李如果在件數、尺寸、重量其中任一方面超出免費行李額規則的部分,均按以上標準進行收費,適用於所有艙位的旅客。件數、尺寸、重量任何兩個或以上維度同時超出時,採取累加原則進行收費。
4.超額行李的收費標準的貨幣選擇原則:超額行李費收費金額以所在國家或地區貨幣為單位,按照當日匯率將人民幣轉換成當地貨幣收取。
5.如有未列明的航線區域參照東南亞、港澳臺地區航線收費規則標準進行收費。
三、托運行李
托運行李是指旅客交由廈門航空有限 公司負責照管和運輸的行李。當您在機場值機櫃台辦理乘機手續時,將托運行李交付給值機人員。在航班 到達站,您可以根據托運行李牌領取托運行李。
您的托運行李必須包裝完善、鎖扣完好、捆紮牢固,能承受一定 的壓力,能夠在正常的操作條件下安全裝卸和運輸,並應符合下列條件:
1. 旅行箱、旅行袋和手提包等必須加鎖;
2. 兩件以上的包件,不能捆爲一件;
3. 行李上不能附插其他物品;
4. 竹籃、網兜、草繩、草袋、塑料袋等不能作爲行李的外包裝物;
特別提醒:廈航不提供兒童安全座椅,旅客攜帶的兒童安全座椅應作爲行李托運,不得帶入客艙。
四、不得作爲行李運輸的物品
下列物品不得作爲行李或夾入行李(包括托運行李和自理行李)內托運,也不得隨身攜帶入客艙:
1.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廈航的規定,屬于危及航空器或航空器上人員、財産安全的危險品;
2. 槍支、彈藥、打火機及其他類型具有攻擊性的武器、器械及其仿制品。體育運動專用器械除外;
3. 軍械、警械及其仿制品;
4. 管制刀具;
5. 活體動物,但符合《廈門航空有限公司旅客、行李國內運輸總條件》中“小動物”規定的除外,且僅針對導盲犬、助聽犬、搜救犬等特殊犬種,暫停接收寵物類活體動物;
6. 國家規定的其他禁運物品。
五、限制運輸的物品
下列物品只有在符合承運人運輸條件的情況下,並經承運人同意,方可接受運輸:
1. 重要文件和資料、證券、現金、珠寶、貴重金屬及其制品、古玩字畫或其他貴重物品,易碎和易腐物品、樣品、旅行證件等需要專人照管的物品不得作爲托運行李或夾入行李內托運。在符合廈航關于行李重量、體積限制的情況下,可由旅客帶入客艙自行保管;
2. 精密儀器、電器等類物品,應作爲貨物托運,如需按托運行李運輸,必須符合廈航關于行李包裝、體積、重量的要求。且此類物品的重量不得計算在免費行李額內,按實際重量計收逾重行李費;
3. 體育運動用器械,包括體育運動用槍支和彈藥;
4. 外交信袋,機要文件;
5. 旅客旅途中使用的折疊輪椅或電動輪椅;
6. 兒童限制裝置;
7. 管制刀具以外的利器、鈍器,例如菜刀、餐刀、水果刀、工藝品刀、手術刀、剪刀、鉛筆刀,以及鋼锉、鐵錐、斧子、短棍、錘子等,應放入托運行李內運輸;
8. 幹冰、含有酒精的飲料、旅客旅行途中所需的煙具、藥品、化妝品等;
六、小動物
2013年8月1日起,廈航暫停接收寵物類活體動物,但導盲犬、助聽犬、搜救犬等特殊犬種除外。
1. 導盲犬、助聽犬在符合廈航運輸條件的情況下可由有視/聽殘疾旅客本人帶入客艙運輸。導盲犬、助聽犬連同其容器和食物可以免費運輸且不計算在免費行李額內。
2. 廈航允許服務犬在航班上陪同殘疾人。
3. 殘疾人應向廈航地面服務保障部門或地面服務代理人提供服務犬的身份證明(服務證)和檢疫證明。
4. 帶進客艙的服務犬,應在登機前爲其系上牽引繩索,並不得占用座位和讓其任意跑動。
5. 正常情況下服務犬進入客艙需戴口罩。若殘疾人提出爲服務犬拆下口罩的要求,需征得服務犬機上活動範圍內相關旅客的同意。
6. 殘疾人應負責服務犬在客艙內的排泄,並保證不影響機上的衛生。
7. 除阻塞緊急撤離的過道或區域外,服務犬應在殘疾人的座位處陪伴。殘疾人的座位處不能容納服務犬的,應向殘疾人提供一個座位,該座位處可容納其服務犬。
七、行李賠償
1、托運行李毀滅、遺失或者損壞的,廈航按照行李降低的價值賠償或承擔修理費用。
2、對國內運輸托運行李,賠償金額爲每千克不超過人民幣100元。如行李的實際損失低于此標准,將根據行李的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3、對國際(或台、港、澳航線)運輸托運行李:
a.符合《華沙公約》標准的航班,行李賠償限額爲每千克20美金。如行李的實際損失低于此標准,將根據行李的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b.符合《蒙特利爾公約》條件的航班,行李賠償限額爲每千克30美金(或等值外幣)。如果行李的實際損失低于此標准,將根據行李的實際損失進行賠償。如果能提供適當證明,每名旅客托運和非托運行李的賠償限額爲1131 SDR*。
4、賠償計重以實際托運重量爲最高限額,如不能確定行李重量,公司將根據各級客艙每乘客免費行李上限規定的重量進行賠償。
*SDR指的是國際貨幣基金組織規定的特別提款權,SDR的價值約爲1.37美元,其兌換率可上下浮動。
八、行李聲明價值
國內運輸托運行李每千克價值超過人民幣100元時,或國際(或台、港、澳航線)運輸托運行李每千克價值超過20美元時,可以辦理行李聲明價值。廈門航空有限公司收取聲明價值附加費。聲明價值不能超過行李本身的實際價值。國內運輸每位旅客行李聲明價值最高限額爲人民幣8,000元,國際、地區航班爲2500美元或等值貨幣。如廈航對聲明價值有異議,而旅客又拒絕接受檢查時,廈航有權拒絕收運。如此項行李發生損壞或丟失,廈門航空有限公司按聲明價值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