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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品运输规定


航空运输危险品.jpg


禁止携带乘机物品.jpg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禁止以非危险品品名托运危险品。 禁止旅客随身携带危险品乘坐民用航空器。除因执行公务并按照国家规定经过批准外,禁止旅客携带枪支、管制刀具乘坐民用航空器。禁止违反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的规定将危险品作为行李托运”,隐匿携带的乘坐民用航空器造成后果的,将比照刑法追究刑事责任。


民用航空危险品运输法规公告.jpg


一、旅客的托运行李和随身携带物品中,不得包含以下危险物品:

1) 爆炸物品,包括弹药、爆破器材和烟火制品等(经承运人同意,限于体育运动用的小型枪械的弹药除外)。

2) 气体,包括氢气、氧气、丁烷等瓶装压缩气体、液化气体等。

3) 易燃液体,如汽油、煤油、柴油、苯、乙醇(酒精)、油漆、松香油等。

4) 易燃固体、自燃物质和遇水释放易燃气体的物质,如火柴、闪光粉、固体酒精、赛璐珞等易燃固体;黄磷、白磷、硝化纤维(含胶片)、油纸及其制品等自燃物品;金属钠、钾、碳化钙(电石)、镁铝粉等遇水燃烧物品。

5) 氧化物质及有机过氧化物,包括过氧化钠、过氧化钾、过氧化铅、过醋酸等各种无机、有机氧化剂。

6) 有毒物质及有传染性的物质,包括氰化物、剧毒农药等剧毒物品。

7) 放射性物质,如放射性同位素等放射性物品。

8) 腐蚀性物质,包括硫酸、盐酸、硝酸、有液蓄电池、氢氧化钠、氢氧化钾等。

9) 国际民航组织的《危险物品安全航空运输技术细则》中列出的其它危害飞行安全的物品,如可能干扰飞机上各种仪表正常工作的强磁化物、有强烈刺激性气味的物品等。

10)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携带、运输的物品。

二、作为行李运输的锂电池的规定:

携带锂电池或充电宝安全乘机指南.jpg


三、电动轮椅和常见含锂电池的电子设备运输规范



项目

锂电池类型

额定能量或锂含量限制

行李

类型

数量限制

批准

通知机长

保护措施

DGR参考

含锂电池的电子设备

个人自用便携式电子设备PED

含有锂金属或锂离子

≦2g或≦100Wh

托运、手提

需满足所有PED设备总量不超过15台

-

-

防意外启动
完全关闭

2.3.5.8

含有锂离子

100Wh~160Wh

运营人 批准

-

2.3.4.7

锂金属或锂离子备用电池

≦2g或≦100Wh

手提

需满足所有种类电池不超过20块要求

-

-

单个保护防短路

2.3.5.8

锂离子备用电池

100Wh~160Wh

总量2块限制,同时满足所有种类电池不超过20块要求

运营人 批准

-

2.3.3.2

个人自用便携式电子医疗设备PMED

锂金属或锂离子

≦2g或≦100Wh

托运、手提

需满足所有PED设备总量不超过15个

-

-

防意外启动
完全关闭

2.3.5.8

2g~8g或100Wh~160Wh

运营人 批准

-

2.3.4.7

锂金属或锂离子备用电池

≦2g或≦100Wh

手提

需满足所有种类电池不超过20块要求

-

-

单个保护防短路

2.3.5.8

2g~8g或100Wh~160Wh

总量2块限制,同时满足所有种类电池不超过20块要求

运营人 批准

-

2.3.3.2

旅客自用的装有锂电池的行李箱

锂金属或锂离子电池不可卸

≦0.3g或≦2.7Wh

托运、手提

需满足所有PED设备总量不超过15个

-

-

防意外启动
完全关闭

2.3.5.8

>0.3g或>2.7Wh

禁止运输

2.3.5.8

锂金属或锂离子电池可卸

≦2g或≦100Wh

电池卸下手提

需满足所有种类电池不超过20块要求

-

-

单个保护防短路

2.3.5.8

便携式电子  吸烟装置

含锂金属或锂离子电池设备及备用电池

≦2g或≦100Wh

手提

需满足所有PED设备总量不超过15个,备用电池不超过20块

-

-

带有安全帽或防意外启动,备用电池防短路

2.3.5.8

电动

轮椅

A67密封型湿  电池轮椅
A123干电池  轮椅
A199镍氢电池轮椅
及类似助行器

电池不可卸

-

托运

-

 运营人批准

通知机长

防意外启动
防短路保护
牢固固定

2.3.5.8

电池可卸

-

电池卸下,轮椅托运;且卸下的电池货舱运输

1块备用的符合特殊规定A67的密封型湿电池

2块备用的符合特殊规定A123的干电池或A199的镍氢电池

卸下的电池及备用电池装入坚固、硬质包装容器在货舱内运输

2.3.3.2

非密封型湿  电池轮椅

电池不可卸

-

托运

-

防意外启动
防短路保护
牢固固定

2.3.2.3

电池可卸

-

电池卸下托运

-

卸下电池装入坚固的硬质包装在货舱内运输,防短路、防漏,包装标明需要的字样,贴“腐蚀性标签”和“方向标签”

2.3.2.3

锂电池电动  轮椅

电池不可卸

-

托运

-

防意外启动
防短路保护

2.3.2.4

电池可卸

≦300Wh

电池应卸下并手提

每人1块

单个保护防短路

2.3.2.4

备用电池

≦160Wh

手提

每人2块

2.3.2.4

≦300Wh

每人1块

2.3.2.4

注:厦航禁止携带或托运内含锂电池的小型个人运输装置,拆除电池的这些装置也禁止携带或托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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