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报国务院批准,目前中国部分航空口岸对持53个国家有效国际旅行证件和72或144小时内确定日期、座位以及前往第三国(地区)联程机票的人员,实行过境免办签证政策。
上述53国公民持有本人有效国际旅行证件和72/144小时内已确定日期及座位的前往第三国(地区)联程机票、船票,自开放的国内口岸机场过境前往第三国(地区),可免办签证过境停留不超过72/144小时。
比如,韩国旅客从首尔经厦门到欧洲国家,可以不申请中国签证,在厦门停留144小时,但如果该旅客是从首尔来厦门,并从厦门直接返回韩国,则不适用此项政策;入境后再买144小时内离境前往第三国(地区)的机(船)票的旅客,也不适用此项政策。
1、厦门市中转口岸限制。在厦门市中转的旅客必须自厦门高崎国际机场、五通客运码头、厦门国际邮轮中心过境。
2、厦门市中转停留时间的计算。厦门空海港口岸144小时过境免签外国人,自入境日的次日零时起,可在厦门市停留不超过144小时,入境当天的时间不计算在内。具体停留时间以边检机关在其护照签证页上签发的临时入境许可中标明的停留期限为准。
3、使用144小时免签过境申请填表系统。2019年1月1日起,在厦门市转机并申请144小时过境免签的旅客,可以使用免签过境申请填表系统提前填写并申报个人信息,更快捷地实现过境通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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